Dreamy Creative Company - 為您的品牌賦予創意 Empowering Your Brand with Creativity

服務條款

使用源夢創意公司網站及服務時適用的條款。

生效日期:2026年10月12日

本服務條款(下稱「本條款」)規管您使用 dreamycreative.com 網站,以及源夢創意公司(Dreamy Creative Company,下稱「我們」)所提供的服務,包括市場推廣、設計及活動服務,以及 WhatsApp 商業訊息平台(下稱「訊息平台」)。使用我們的網站或服務,即表示您同意本條款。

1. 我們的服務

我們提供品牌、設計、數碼營銷及活動服務,以及一個軟件平台,讓商戶透過 Meta 提供的 WhatsApp Business Platform(Cloud API)連接其 WhatsApp Business 帳戶,以管理聯絡人、訊息範本、群發訊息及顧客對話。每位客戶的具體服務範圍、交付項目及收費,以報價單、訂單或服務協議(下稱「訂單」)列明為準。如訂單與本條款有任何抵觸,概以訂單為準。

2. 帳戶

使用訊息平台須建立帳戶並提供準確的公司資料。您須負責妥善保管登入資料,並對帳戶下的所有活動負責,包括您所邀請的使用者的行為。如懷疑帳戶遭未經授權使用,請立即電郵至 info@dreamycreative.com 通知我們。

3. 連接 WhatsApp

您將 WhatsApp Business 帳戶連接至訊息平台,即授權我們存取該帳戶並代表您收發訊息,惟只限於提供您所要求的服務。您仍為 WhatsApp Business 帳戶、電話號碼及顧客資料的擁有人。您亦須遵守 Meta 的 WhatsApp 商業服務條款、WhatsApp 商業訊息政策及 WhatsApp 商務政策。

4. 您的責任

  • 只向已同意透過 WhatsApp 接收您訊息的人士發送訊息,並保存有關同意記錄。
  • 停止向已取消訂閱的人士發送推廣訊息。訊息平台支援「STOP」及「取消」等取消訂閱回覆,您不得凌駕有關設定。
  • 不得發送濫發、誤導、違法、有害或冒犯性內容,或侵犯他人權利的內容。
  • 遵守所有適用法例,包括香港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(第486章)及其直接促銷規定。
  • 不得試圖破壞、令其超出負荷、反向工程或濫用訊息平台。

5. 費用及付款

我們的服務及訊息平台訂閱費用列明於您的訂單,須按訂單所列貨幣及日期支付。WhatsApp 訊息費用由 Meta 直接向您 WhatsApp Business 帳戶所登記的付款方式收取,除非訂單另有註明,否則不包括在我們的收費內。我們就群發訊息顯示的費用預算只供參考。除法例要求或雙方書面協定外,已繳付的費用概不退還。

6. 服務供應

我們致力維持訊息平台穩定可用,但不保證服務不會中斷或完全沒有錯誤。訊息傳送亦取決於 Meta 及 WhatsApp,包括其質素評級、訊息上限及政策,這些均非我們所能控制。

7. 知識產權

訊息平台、本網站及我們既有的資料均屬我們所有。您的內容、聯絡人及訊息屬您所有。您授予我們有限度的許可,只為提供服務而使用您的內容。我們為您製作的創意作品的擁有權以訂單列明為準;除訂單另有註明外,擁有權於收到全數款項後轉讓予您。

8. 私隱及資料

我們處理個人資料的方式載於我們的私隱政策。就您透過訊息平台處理的顧客資料而言,您為資料使用者,我們為您的資料處理者。

9. 暫停及終止

您可隨時停止使用我們的服務,惟須遵守訂單所列的最短服務期。如您違反本條款、未有付款,或 Meta 限制您的 WhatsApp 帳戶或我們使用 WhatsApp Business Platform 的權限,我們可暫停或終止您的使用權。終止後30日內,您可要求我們匯出或刪除您的資料。

10. 責任限制

在法例許可的範圍內,我們毋須就任何間接或相應而生的損失、利潤、收入或資料損失,或 Meta 或 WhatsApp 所採取的行動負責。我們就任何索償的總責任,以您在索償事由發生前3個月內向我們支付的費用為上限。

11. 彌償

如因您的內容、您發送的訊息,或您違反本條款或 Meta 政策而引致任何索償、損失或費用,您同意向我們作出賠償。

12. 條款更新

我們可能不時更新本條款,最新版本及其生效日期將刊登於本頁。更新後繼續使用我們的服務,即表示您接受經更新的條款。

13. 適用法律

本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,香港法院擁有專屬司法管轄權。

14. 聯絡我們

源夢創意公司
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555號九龍行7樓702室
電郵:info@dreamycreative.com
電話:+852 6440 1547

本條款的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,概以英文版本為準。